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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亵”,伸向孩子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北青深一度 Author 北青深一度

想象一下,你的任意一个社交账号突然收到陌生人的消息:收图+v……5元一张。

你大概率不会被这5元打动,或出于好奇主动添加好友。作为成年人,你会很警惕,也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样一条信息,它被淹没在互联网每天产生的大约60亿GB信息中。你或许也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理会它。

但是,当这些信息涌到一个10岁孩子的面前呢?

5元一张收图之外,还有网聊、网恋的邀请。一只危险的、看不见的手就隐藏其中,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熟练地利用网络的开放和便捷,伸向未成年人。它会伪装成同性别的“姐姐”,希望用20元买一个清晰的“羞羞”视频;或是挖掘童星的“经纪人”,以检查身体为由,索要私密照片;也可能是“男朋友”,他表现得体贴、温柔,提出拍裸照甚至裸聊的邀请。一次、两次……当10岁的女孩想要拒绝时,对方会用手上的照片来胁迫她。

在法律上,这种行为被称为“隔空猥亵”。2018年到2022年9月,全国范围内有1130人因为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并不是一个绝对数量巨大的统计,但接受采访的检察官表示,这类案件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如果不是有人主动报案,很难被发现,被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很大程度上只是“冰山一角”。

受害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也常常选择主动将自己藏起来。他们会匿名出现在论坛、问答社区寻求帮助。在那里,孩子们害怕、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长们则小心谨慎地表达着自己的困惑:那个听话、懂事的孩子怎么会干这种事?

相比对于现实世界的危险估计,家长似乎不了解、也轻视了这里的复杂与风险,而孩子们也没有被教会如何在网络世界里识别危险。

迫在眉睫的问题是,1.91亿未成年网民正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那只看不见的手随时可以伸向任何一个孩子,对此,成人世界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呢?

“隔空猥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不是有人主动报案,很难被发现

“随机”被选中

9岁、10岁、13岁,应该是正在读三年级到五年级的小学生。按照教学规划,他们在三年级开始学习万以内的加减法,要试着写作文片段;到了五年级,小数乘除法是必须掌握的知识点,常用汉字要累计认识3000个左右,他们要习得纪实作文、想象作文的基本结构……一套成型的教育框架明确地规定着“什么年纪该做什么事”。

但在互联网世界,似乎没有既定的秩序。当我搜索“隔空猥亵”时,弹出的是这样一些新闻:9岁女孩被游戏好友“隔空猥亵”;男性(隔空)猥亵11名9-13岁的女童;“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致其死亡……这些未成年人,更确切地说是儿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为儿童——正在毫无阻碍地通过网络进入成人世界。

与此同时,一只危险的、看不见的手,也正利用这种开放、便捷,隐秘地伸向未成年人。它可能同样是未成年人。但更多时候,它是无业青年,是三十五六岁、从事着一份普通工作的中年人。它甚至可能有老婆,有小孩,但假装自己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

广州南沙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贺星星在办理第一件“隔空猥亵”案时,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让她很“愤怒”的人。男子35岁左右,而受害的两个女孩都只有12岁。他的老婆孩子在老家,自己在外务工。被抓获时,他的手机显示近期登录过六七个QQ号,每一个QQ号都有几百个好友。

QQ的非实名制带给他很多便利。他又在其中主打00后、05后交友的“小逸处cp”小程序里精准地找到了目标对象。贺星星说,男子非常直接,加了QQ之后很快就问女孩,“你能不能聊色啊?”这个中年男人把网络上年轻男孩的靓丽照片说成是自己,很快与女孩建立了网恋关系,希望女孩能发裸照给他。

当女孩想分手、不愿意继续发照片时,他开始威胁:要到处散播照片让你身败名裂。女孩很害怕,告诉了妈妈,妈妈果断报了警。如果不是被逼到绝境,女孩可能并不愿意告诉家长。贺星星发现,女孩主动向妈妈求助时,距离她被威胁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

“很痛心”,贺星星说,南沙区检察院办理的“隔空猥亵”案中涉及到的十几个女孩,都在9到13岁之间,大部分是未满12周岁的女童。她常常在想,为什么会这样?

在武汉,一个11岁女孩在短视频平台上遇到了一个收图的“姐姐”。女孩喜欢Lolita裙,常常在短视频账号分享自己穿制服的照片。2022年3月底,一条信息——收图+v……5元一张——出现在女孩的私信里。事后来看,这既是一条广撒网的“钓鱼”信息,也是针对特定人群的预谋。

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李瑶办理了这个案子。她询问过发信息的男子,为什么选择这个女孩?对方告诉她,圈里有句行话叫“三穷”,指的是JK制服、汉服和Lolita裙的爱好者们,她们中很多人都比较需要钱。

女孩看到了信息,主动加了微信。在女孩眼里,收图的是同好的“姐姐”——她的微信头像是一个粉色的、带着猫咪头箍的女生,还和女孩以“姐妹”相称。然而实际上,对方的真实身份,是一个26岁的男性,在距离武汉1000公里之外的广西县城卖手机。

“羞羞的图”一张5元,“洗澡的视频”20元一个。女孩用6张照片和4段视频换来了91元。有的视频因为模糊,对方还讲价说自己亏了,一个只给了10元。李瑶在办理这个案子时,以为女孩和之前遇到的一些受侵害的孩子一样,很缺钱。但调查后发现,这个女孩的家庭条件并不差。事发之后,家属也坚决不要对方赔偿,希望严惩。李瑶想不通,既然不缺钱,女孩怎么会愿意做这件事?

有时,诱惑女孩的是梦想。对于2007年出生于苏州的一个小学六年级女孩来说,那就是获得了出道和明星搭戏的机会。2019年6月9日,QQ群里一个叫“婷儿”的女生主动加她好友,自称是湖南某影视培训学校的副总经理,还给她发来一张证明自己身份的名片。女孩并没有怀疑,她按要求把姓名、年龄、身高、在读学校基本信息发给了对方,还附上了6张生活照。

几天后,女孩得到答复,对方说导演很满意,但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拍摄裸体的视频和照片,还要配上诱惑的表情和声音。女孩知道这样不好,但她不想放弃近在眼前的明星梦,于是按照指令一一照办。她不知道的是,还有16名女童和她经历了相同的“筛选”。

事实上,这个声称能带女孩们实现明星梦的“姐姐”是一名40岁的男性。在接受警察问询时,他说,他关注了一些网站,上面有很多人以招募童星为幌子获取女童淫秽视频进行贩卖,有的还以淫秽视频控制幼女卖淫。他们有一套专门的话术:身体审核、敏感度测试、服从性测试……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犹豫的女孩,他们还会“贴心地”鼓励:“为了梦想,要勇敢”“马上可以拿到名额”……而女童大都很单纯,对此深信不疑。据当地媒体报道,很多女童在得知对方是骗子后,表现得很惊讶,她们真的觉得自己在“被训练”。

如果侵害被及时发现,并得到很好的处理,女孩们经历的压力和伤害,在家人的陪伴下,或许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缓解。但很多时候,“隔空猥亵”的程度会逐步加深,甚至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隔空猥亵”的犯罪嫌疑人既在网络上广撒网“钓鱼”,也针对特定人群下手

隐秘的伤害

把拍有隐私部位的照片发给网友7天后,一个15岁的广西女孩自杀了。生前,她被这名男子要求在家中、菜市场等地拍摄隐私部位。当她后悔、想要拒绝时,对方威胁称可以登录她的微信、QQ,把视频发给她现实生活中的家人和同学。女孩妥协了。

裁判文书网上简短的案情介绍,还原了女孩人生最后一天的经历。2018年6月24日,在被母亲发现聊天记录当天,女孩“羞愧不知如何面对现实”,留下一封遗书后,选择在小区内跳楼。一年后,2019年5月,这个压垮她的人被抓获。2020年9月15日,当地法院做出判决,该男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8年之前,在司法实践层面,发生在网络上的,要求裸聊、拍裸照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有争议的。在更普遍的认知里,猥亵成立的前提是有直接的身体接触。直到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11批指导案例中的“骆某案”终于厘清了争议,明确了通过网络实施的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

发生在2017年的“骆某案”,是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隔空猥亵”案。2023年2月,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郭艳萍讲起六年前办案时的困扰。

摆在她面前的,首先是法律上的空白。她没有找到可以参考的判例或者法律解释。骆某的行为是不是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在办案过程中,她和助理一直在寻找依据回答这个问题。

几次梳理案卷材料后,她们坚定了自己的判断——骆某的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的两个本质特征及外在表现形式。郭艳萍解释,骆某主观上是想通过观看女孩的照片达到性刺激的目的,而且是以强迫的方式让女孩按照他要求的动作、姿势进行拍摄,这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性羞耻心,女孩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她们认为,骆某获得女孩裸照后,已经达到了性满足的目的,属于犯罪既遂。

但一审法院对于骆某强迫女童拍摄裸照,并通过网络获取裸照的行为,没有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她们坚定地提出了抗诉。武汉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支持了区法院的抗诉。他们认为,骆某的行为侵害了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符合猥亵儿童罪的实质要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当年,郭艳萍接到案子时,就预感到,随着网络的发展,类似的情况还会出现。但一审对此事的认识还是不清楚的。她说,有时候,网络治理能力跟不上不断翻新的信息网络犯罪手段,但在司法上至少要明确。“我们希望二审法院能对网络猥亵行为做出认定,厘清分歧。如果不打击,网络就成了不法之地,人人可以为所欲为”。最终,审判机关认定骆某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尤为重要的是,在这起事件当中,双方虽然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但女孩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创伤。

从2017年1月开始和骆某成为网友,到3月4日骆某被抓,女孩近两个月都在惊慌中度过。她一度删掉了对方,但骆某又虚构其他身份添加她的QQ威胁,“如果不按要求拍裸照会被‘轮奸’”。骆某还在女孩就读的学校贴吧里,找到高年级的学生去“说服”女孩听话。对方步步紧逼,她没办法,又按要求加了回来。

卷宗材料里很多细节郭艳萍至今都说不出口。“做性奴”“玩性虐待”……骆某对一个13岁的幼女肆无忌惮。郭艳萍说,司法社工为女孩做心理咨询时,女孩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创伤后应激反应。

关于“隔空猥亵”的另一种声音是,相比直接的身体接触,它的危害程度更小。检察官们的现实感受并非如此。

一个正在发生的事实是,有些实质性的性侵案件也发端于网络。李瑶经手的、发生身体接触的性侵案件中,有将近70%都是从网络开始。犯罪嫌疑人假装和被害人网恋,从裸聊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发生性关系。

武汉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的主任张琦提到,从2019年开始到2021年,武汉市涉及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逐年增加。在这些案件中,大多数未成年被害人患上了心理疾病,出现失眠、噩梦、抑郁甚至自残的症状。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隔空猥亵”更大的风险在于超越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郭艳萍说,过去的孩子,在学校上学,接触的基本是同学、老师,至少和社会有一些区隔。网络无限扩大了孩子们交往的圈子,对于意图不轨的人来说,要找到他们太容易了。

一个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显示,某市发生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有60%-70%是通过网络交友或者打游戏的方式发生的。

过去两三年,不断有小孩、家长在论坛、问答社区匿名求助。2020年,一个13岁女孩发长文,讲述自己被网友拿裸照威胁的经历。最后,她绝望地问,“啊,忘不掉怎么办?他发到黄色网站怎么办?”

女孩说,自己“稀里糊涂”答应了网友处对象的提议,被要裸照时,她觉得“既然是男朋友了就给了”。然后就是噩梦的开始。她“好后悔、好后悔”,尽管找到网警,警告了对方,但两个月过去,一到晚上,她就会想起来。她担心这件事会入学籍,又对独自抚养自己长大的爸爸感到愧疚。她说,只有拿刻刀割自己时,才会轻松一点。一年后,2021年4月,这条帖子下出现了新的评论:请问你解决了吗,我也遇到了,过去了一个月,每天仍然都好害怕。发帖的也是一个匿名用户。

接受采访的几位检察官都表露出相同的担忧和无力,在这个无限自由的网络世界里,在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落里,可能正在有小孩受到侵害,只是还没有被发现。

在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有未成年被害人患上了心理疾病

边界的消失与两代人的鸿沟

40年前,媒体文化批评家尼尔·波兹曼面对当时的美国文化,担心“童年”会逐渐“消逝”。他认为,电视的出现,使得一切信息都能够在成人和儿童之间共享,成人和儿童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儿童几乎都被迫提早进入充满冲突、战争、性爱、暴力的成人世界。今天,身处网络时代的人们,更能真切体会尼尔·波兹曼的断言。

2021年的几个数据直观地呈现了未成年人与网络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1.91亿,而我国未成年人的总数大约是3.67亿;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趋势愈发突出,小学生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了95%;还有86.7%的未成年网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更自由地使用电子设备。

在检察官们的实际经验中,网络确实与未成年人紧密地绑在了一起。

贺星星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孩子很晚才睡觉,有的甚至凌晨三四点还在网上聊天。贺星星说,她们在网络世界里,过早接触淫秽色情内容,可能觉得司空见惯了,但心智还没成熟到能加以识别判断危险。

李瑶在和小学生们交流时也常常感到意外,“有些孩子觉得我知道在哪里看黄色的东西,知道在什么软件可以谈恋爱、可以奔现,就像发现了宝藏一样”。

2019年3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上网安全,国家网信办发起,在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但一些平台至今依然有很多漏洞。新华社2021年的一篇报道指出,在聊天群、社交平台的话题中仍然有大量涉黄图片、语音,在诱导色情交易,部分短视频平台充斥着暴露低俗的“露肉CP”,这些内容未成年人依然轻易可见。

让贺星星感到更加不解的在于,有些平台甚至主打为“00后、05后的交友平台”。“05后是什么概念?当年还不到18岁呀。网络本就鱼龙混杂,在网上提倡未成年人处对象这种导向是需要商榷的。”

即便没有这样的交友软件,在广阔的网络世界里,有各种可以成为好友的途径。梳理了近几年的隔空猥亵案件之后,我发现,它并不局限于某一个或某几个平台,短视频、游戏、社交软件都能成为图谋不轨之人的工具。很多交友软件,即便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毫无阻碍地注册登录。网络在提供便捷、开放、自由服务的同时,也为犯罪制造了便利条件。

很多时候,未成年人对网络另一边人的身份、年龄、性别、外貌都无法甄别是真是假。这也让很多人更容易用虚假信息行骗。贺星星说,几年前的“童星案”,包括她自己承办的“隔空猥亵”案,犯罪嫌疑人都是拿着别人的照片,用虚假的名字,以虚假的年龄跟被害人持续交往。“但是未成年人根本不知道,她还会因为对面是个同龄人而放下戒备”。

李瑶分析,某些时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可能也觉得自己在被网络“保护”。不管是发露胸还是露下体的视频,只要不露脸就不怕,“她们考虑不到这件事后续的影响,或者被这种人缠上了有什么危险”。

网络的虚拟性也让“隔空猥亵”表现得更加隐蔽。很多受害人与这些网络上的“大灰狼”都是单线联系,很难被第三人发现。这些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时间、地点、条件。贺星星说,“一旦他们掌握了受害人的裸照之后,又有了新的筹码。他们更容易利用孩子不知道怎么处理、害怕的心理,持续威胁,实施猥亵”。这也带来了这类案件中一个很大的难题:“如果监护人发现不了,外人就更难了”。

但家长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孩子生活在怎样一个世界中。

儿童青少年性咨询师王弘琦从2019年开始,常常接到家长们关于孩子裸聊、拍裸照的咨询。家长们很着急,他们最爱问的“怎么办”,很少有人追问“为什么”。家长会连着发来好几张孩子的聊天截图,不做任何处理。王弘琦说,“从这个行为你就能看出他们很莽撞,哪怕我是咨询师,那也是孩子的隐私”。

在进一步地交流之后,他发现,很多家长都觉得自己的孩子天真无邪,什么都不懂。所以当他们看到聊天记录里讨论性话题的内容时——比如胸大、胸小,喜欢日本哪个AV女明星——都表现得很吃惊。有一些“专业”水平的词汇,他们甚至都看不懂。

还有的家长,把裸聊、拍裸照等等一切与性相关的表现和“孩子是否懂事”划等号。有一位家长感叹,“她小时候很乖的,什么都不要,翻到她手机我真的很震惊,感觉很羞耻”。

“家长觉得孩子还小,其实孩子通过网络啥都知道”。检察官们都提到了要提高孩子们的网络素养。郭艳萍说,家长最基本的要做的就是,提醒孩子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要经常关注孩子用手机在干什么。“家长只知道给个手机,又不知道孩子在看什么,你以为他在学习呢,其实并不是”。

当网络把一切摊开,成人与儿童生活的边界消失时,家长们依然坚持只要我不说,他就不好奇、不知道。他们倔强地希望保住为孩子打造的这个真空世界。于是,一条巨大的鸿沟横亘在家长和孩子之间。当侵害发生,大人们才意识到,自己和孩子渐行渐远,他们已经无法理解孩子生活的世界了。

难以探究的未成年人内心世界

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是:这些孩子开始的时候为什么会愿意?为什么能对那个从未谋面、面目模糊的陌生人如此信任?通过检察官们的讲述,或许可以窥得儿童内心深处一些隐秘的心事。

在郭艳萍的经验中,受到侵害的孩子有时是在向外寻求爱。案发后,在社工们的心理疏导中,有的孩子会表达自己在家庭中的失落:“爸爸妈妈怎么爱弟弟妹妹多一些,爱我不多啊?”郭艳萍说,孩子可能在家里说过,但没用,家长惯常的解释就是弟弟、妹妹小一些。“但她理解不了,站在她的立场上就是这样(自己不被关爱)”。

郭艳萍注意到,即便出了事情以后,在询问的过程中,也有很多家长还是在打骂、责备。因为涉及到未成年,办案询问必须要有与孩子相关的成年人在场。家长在旁边原本应该是一种支持,但最后却是反作用。孩子因为害怕,不敢说出事实,具体的情节更不敢说。这对办案也没有任何帮助。

贺星星总结了一些“隔空猥亵”受害女孩的家庭状况。有些生活在离异、重组和二胎家庭。“家长在线下对孩子的关注不够,孩子就会寄托于网络世界。而孩子在情感上缺失的那一部分就会被人利用。很多男的就会以恋爱的名义给女孩一点爱。”贺星星说,这种虚假的关爱和追捧确实会让一些孩子沉迷其中。让她更觉得痛心的是,有一个女孩甚至在初识当天就发了裸照,对方都不需要太多的花言巧语。

情感咨询师小白遇到过一个家庭离异、身体略有残疾的女孩。女孩的小姨偶然间发现,女孩在和一个男的互发裸照,于是来咨询。女孩学习不好,在生活中非常自卑,也没有什么朋友。在聊天记录里,对方一直夸女孩美,还叫她小可爱。小白说,对于这个极度自卑和孤僻的女孩来说,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不在乎她身体残缺、学习好坏,只是关心她,“那怎么会不陷进去呢?谁不喜欢被夸呢?”

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检察官承办的案子,这些经历“隔空猥亵”的儿童,大部分都是女孩,尤其是10到13岁的女童。至少被报道出来的受害者中,很少出现男孩。

李瑶分析,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身体开始发育,出现了懵懂的性意识。在网络各种视频的引导下,开始对爱情有憧憬,对异性有探索欲,想和异性尝试那些在网上看到的卿卿我我。如果这个时候没有好的引导,她就会探知到没有边际的东西。“当她发现有个途径可以通过某一个软件认识异性时,她可能完全不会跟父母说,她知道,父母一听,肯定不是骂,就是打,这么小你还谈恋爱?以前没有网络,能接触到就是同学,现在,谈恋爱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骆某案”中,那个受到侵害的女孩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她和亲生母亲断了来往,与爸爸、后妈住在一起。郭艳萍说,后妈对她也不差,但在小孩心里可能还是觉得隔着,有关于性的讨论,也没法跟爸爸说。就在这个时候,网络上出现了一个同龄的“朋友”可以和她一起聊。

一个无法抵抗的趋势是,网络交友已经成为非常常见的交友方式。武汉市武昌区的检察官张薇提到,一些孩子也是在网络上和很多人聊天,看聊天内容像是男女朋友,但她同时和几个人都是这样的,这很难理解成是在谈恋爱。

孩子们看起来很成熟,谈论着成人都不知道的“黄色”暗语,袒露自己的身体。但属于孩童的天真简单还是会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李瑶印象中,那个被哄骗着卖照片的小女孩好单纯,她的网名就是自己的真名,她没想过要隐藏自己的信息,甚至都没有怀疑过,自己可能是在给一个男的发裸照。在接受警察问询时,女孩说自己就是想换点零花钱。李瑶说,女孩并不觉得这是一件不应该的事情,“好像就是正常的以物易物那种感觉。”

李瑶在2021年从事未检工作之后,她对小孩的认知有点被“颠覆”。“他们真的直接又复杂,你很难去把握小孩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影响他生长轨迹和个性的因素太多了。”有的案子,一些受到侵害的小女孩表现得更加主动、大胆。她看着这些聊天记录,常常吃不下饭,但有的孩子却不觉得自己被欺负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你没办法揣测小朋友的心。她自己不说,是问不出来的”。

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现实是,“隔空猥亵”发生的过程是隐蔽的,很多时候,发生的原因也很隐蔽。只能在事后透过一些已知的信息去分析,而对于每一个孩子个体的原因,很难探究。但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如果大人们不去试图了解孩子内心的小世界,你也许不知道她也正在经历这样的风险。

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到校园进行预防性侵和网络安全教育

一道难解又必须解的题

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父母作为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人,但出现这类事情,又很难苛责那些着急无措的家长们。他们中,有人以送外卖为生,奔波在外,维持全家的开销。有的父母自己都不懂网络,不懂性教育,没人教过他,他又如何引导孩子。

“他自己的生活环境就决定了他会怎样对待孩子”,郭艳萍理解家长们的无助,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点父母也许可以尝试改变,她说,“不再居高临下,尝试和孩子平等沟通。如果孩子能把家长当朋友,当他有困惑,遇到困难时,就会愿意说”。

孩子需要教育和引导,家庭也是如此。张琦说,武汉市检察院在2021年,成立了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武汉市的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涉未案件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引,希望能应对性侵案件中家庭监护缺位的问题。家庭教育是个缓慢、持续的过程,检察机关不仅要发出督促监护令,还要定期回访跟踪,帮助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父母更好地抚育孩子。

张薇承办的那个隔空猥亵案件中,当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引诱女童发隐私部位照片的男孩也只有17岁。2021年,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和男孩的家长交谈过之后,孩子的爸爸感叹,“老早就应该和这样的老师交流一下”。

武汉的检察官们这几年也会进校园、社区、乡村开展预防性侵和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张薇回忆,有一次她去社区讲预防性侵害的自护教育和网络安全课时,有些爷爷奶奶面色复杂,会觉得怎么这些东西也和孩子讲。“一堂课可能只有40分钟,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被很快理解。但有一点让孩子们记住了,就是值得的”。

贺星星提到了2021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六大保护”。她说,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在内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开展多维立体的性教育,“这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关单独能做到的”。她觉得,在预防“隔空猥亵”的问题上,重要的是,要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去思考,还能为他们(未成年人)做些什么,能减少或者避免这类事情持续高发的状态。

很多“小事”应该更快地提上日程。贺星星说,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学生开设专门的性教育课,每个阶段的孩子的需求不一样,他们的理解能力、辨识能力也不一样。这样才会真正起到效果。

性教育家方刚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在办针对青少年的“猫头鹰性教育营”。2018年之后,他们把网络性骚扰也加入了课程当中。直到现在,很多家长都觉得,孩子怎么也得到十五六岁才需要性教育。方刚说,实际上不是的,现在的孩子越来越早熟,受到网络的影响越来越大。“所有与性有关的议题都要更早开展”。

如何理解“更早”?在“猫头鹰性教育营”担任讲师的王弘琦解释,性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提前”。最简单的解释是,“当男孩儿出现遗精,女孩儿来了月经,应该是最晚教会他们使用安全套的时候”。他说,到了十三四岁,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要接受所有关于性教育的内容,没有任何所谓的禁区了。

在很多“隔空猥亵”案件中,小孩子不仅拍了裸照,还毫无顾忌地向对方分享了自己全部个人信息。《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提到,有20%的未成年网民对于防范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网络谣言没有任何概念。由此看来,网络安全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是对受害人,对加害者也是如此。

张薇说,直到现在,有些人还不知道“隔空猥亵”也是犯罪。在问询那个17岁的男孩时,男孩一脸懵地说,要知道是犯罪,肯定不会做的。面对这样一个懵懂的未成年人,她也觉得很遗憾。考虑到男孩自愿认罪认罚,而且取得了被害女童家长的谅解,综合考察后,他们发现男孩子本心并不坏,本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后来这个孩子考上了大学。这也是让张薇觉得欣慰的地方,“救了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也救了一个家庭”。

“隔空猥亵”在网络上滋生、蔓延,这对网络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验在于,监管到什么程度能既不剥夺正常的需要,又可以在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世界间竖起必要的藩篱?过去几年进行的“清网活动”在净化网络空间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一些涉黄敏感的信息会被及时封掉。这件对公众来说的好事,有时却让检察官们在办案时犯了难。

贺星星办理的那个案件,最后只查到嫌疑人有六七个QQ号,但据他本人交代,之前还有过其他QQ号,只是现在账号找不回来了。随着这些账号无法登录,聊天记录没有了,某些证据也消失了。站在预防的角度考虑,贺星星想,“有没有一种可能,能让这些线索更早地转交到公安机关?这样公安就可以早发现早打击”。

办理“隔空猥亵”案件最主要的证据就是电子数据和双方的聊天记录。贺星星解释,“隔空猥亵”适用的罪名就是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他们要通过聊天记录识别被害人是不是被强迫的,如果缺乏强制性,他们就要循着聊天记录的蛛丝马迹,去查证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受害人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还在实施猥亵行为——在这个层面,无论儿童是不是自愿,嫌疑人都是够猥亵儿童罪的。而猥亵人数和次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适用刑期。

在贺星星看来,“隔空猥亵”的发生,更需要反思的是家庭、学校、司法机关等等这些社会力量。“你不能强求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懂法,还能在遇到危机时能足够冷静,又有处理能力。”

作为成年人,我们可能都需要问自己:有没有给予未成年人力量,让他们在意识到危险的时候,敢站出来保护自己。

那些日常的,看似微小的努力是能起到作用的。武汉“骆某案”能及时被发现就与一堂网络安全课息息相关。

2017年3月,刚开学不久。在被“隔空猥亵”近两个月后,骆某的威胁升级了,要跟女孩线下开房。此时,德育课上的一位老师正在讲关于网络安全的内容。郭艳萍说,下课以后,女孩找到老师,第一次向外界寻求帮助。老师很快通知家长。家长报了警,阻止了伤害的进一步发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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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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